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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免費閱讀 中篇 張宏傑 無彈窗閱讀

時間:2025-11-17 19:36 /娛樂明星 / 編輯:沈奕
經典小說《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》由張宏傑最新寫的一本淡定、經濟、愛情型別的小說,本小說的主角劉光第集,朱元璋,火耗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禮妨表面上是清韧衙門,但是吏員們也是斂財有術...
《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》章節

表面上是清衙門,但是吏員們也是斂財有術。他們在採辦考試、祭祀、旌表和鄉飲大典相關的物資時,往往會以次充好,賺取差價。比如在科舉考試時“買濫惡紙筆花,希圖冒破”,祭祀時會“減”,旌表時則“將不堪旗匾,克減行價”,鄉飲大典時會“扣剋價值,以濫惡之物塞責”。縣考之時,禮吏員還會幫助考生作弊,“得人財物,改換卷面”。在辦理“下程酒席”時,對里甲勒索也是禮吏員的重要財源,本來地方政府辦理下程酒席是專款,但是吏員們仍然會攤派到里甲頭上:“下程酒席亦既額有官銀矣,即當責之禮吏書買辦可也。今乃仍用里甲,賠費不貲,產從事,而該吏人等亦且因之為利,不得,則以苟簡稟官罰治。以致官用其一,而吏反用其二。” [33]縣級政府兵的主要職能之一是徵兵,用明代術語補軍士”,由於明代軍人待遇惡劣,百姓視兵役為苦役,想方設法逃避,所以兵吏員有很多機會可以從徵兵中牟利,比如他們會“補逃軍士,賣放正,拿解同姓名者”。

吏員協理刑名,處理案件,其營私手法百姓更為熟悉。他們為了讓人“出罪入罪,不得不使些機巧,些刀筆”。打官司的時候,當事人必須賄賂刑吏員,才有獲勝可能,比如《警世通言·玉堂落難逢夫》中描述皮氏與趙昂為了勝訴,“與刑吏一百兩,書手八十兩”。刑吏員兼理牢獄,所以敲詐罪犯也屬常事,比如獄丁啟本來無贓證應予釋放,刑吏趙良仍向他索銀五十兩。

吏員負責主持地方上各種工程建設,這也是他們科派勒索民戶的大好時機。“修衙修舡,既有徵銀在官矣,即當責之工吏書管理可也。今乃仍點大戶,官銀不足,傾家賠償,而該吏人等猶且從之索賄,不得,則以冒破稟官究責,以致浮費之數反倍於賠補之數。” [34]總而言之,明代吏員枉法營私非常普遍。事實上,大明王朝期的腐敗已經到了淪肌浹骨的地步,侵蝕到了社會肌的每一個胞。辦一件事需要多少賄賂,明碼標價,“權門之利害如響,富室之賄賂通神。鈍奪於佞詞,人命於酷吏”。小小的衙門胥吏透過把持官府可以家資上萬。

[1] 《明太祖實錄》卷三八。

[2] 趙翼:《廿二史劄記校證》(下冊),中華書局,1984年,第759頁。

[3] 《清代欄案史料叢編》第四輯,中華書局,1979年,第151頁。

[4] 顧炎武、張京華:《知錄校釋》上,嶽麓書社,2011年,第511頁。

[5] 薛允升:《唐明律編》,李鳴、懷效鋒點校本,法律出版社,1999年,第36頁。

[6] 《全明文》卷二十九,《御製大誥初編》第四十三:《諭官無作非為》。

[7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三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629頁。

[8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三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630頁。

[9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三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630頁。

[10] 項篤壽:《今獻備遺》卷二十四《秦紘傳》。

[11] 《明太宗實錄》卷十二,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條。

[12] 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五十三,正統四年三月己酉。

[13] 王世貞:《弇山堂別集》全四冊,中華書局,1985年,第9頁。

[14] 《明史》卷八十二,《食貨志六》,“俸餉”。

[15] 顧炎武、張京華:《知錄校釋》上,嶽麓書社,2011年,第512頁。

[16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(十四至十六)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762—2763頁。

[17] 鄭曉:《今言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84年,第44頁。

[18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四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950頁。

[19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四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2954頁。

[20] 顧炎武、張京華:《知錄校釋》下,嶽麓書社,2011年,第1155頁。

[21] 《戈中丞奏疏》卷一《恤民疏》。

[22] 顧炎武、張京華:《知錄校釋》上,嶽麓書社,2011年,第513頁。

[23] 張廷玉等:《明史》五,中華書局,2000年,第4450頁。

[24] 顧炎武:《知錄》卷十二《俸祿》。

[25] 《明仁宗實錄》卷二,永樂二十二年九月乙亥條。

[26] 焦竑:《玉堂叢語》卷二《銓選》。

[27] 黃宗羲:《明夷待訪錄·胥吏》。

[28] 《明經世文編》卷一百三十七,許讚:《正國典明選法以遵守疏》。

[29] 海瑞著,李錦全、陳憲猷點校:《海瑞集》上冊,海南出版社,2003年,第284頁。

[30] 海瑞著,李錦全、陳憲猷點校:《海瑞集》上冊,海南出版社,2003年,第285頁。

[31] 海瑞著,李錦全、陳憲猷點校:《海瑞集》上冊,海南出版社,2003年,第285頁。

[32] 朱國禎:《湧幢小品》卷一一《入試》。

[33] 《明經世文編》卷四三八,張棟:《張給諫集》。

[34] 《明經世文編》卷四三八,張棟:《國計民生絀敬末議以仰裨萬一疏》。

第七章

清代俸祿制度

清代吏員的待遇和社會地位與明代相似,其腐敗情況也與明代相似,所以清人嘆當時之大患在“吏”。御史湯斌說整個國家盡在書吏之手,馮桂芬說清代皇帝“與胥吏共天下”。由此可見,清代書吏權之大。

清代順治、康熙等期帝王認為,明太祖開創的一系列政治制度超越漢唐,極為完美,康熙甚至稱明太祖“治隆唐宋”。所以有清一代,在國家制度上大部分沿襲明制。比如清代俸祿制度基本是照搬明代俸祿。

順治元年(1644年),朝廷議定京官俸祿,明確宣佈“仍照故明例”,即照萬曆《明會典》所載的明代官員俸祿中的“本俸”折銀部分和“折俸”折銀部分二為一。所以,有學者說明代俸祿比清初俸祿高几倍,是不瞭解明代俸祿行折之制的緣故。

順治十年(1653年),對俸祿稍做調整,成為有清一代定製。標準如下:清代文官俸祿定例表

到了乾隆年間,為了與外官的養廉銀做一點平衡,所以提高了京員工資標準,一二品官員雙俸雙米,其他京官食雙俸單米。這樣,工資標準表如下:清代光年間京官俸祿表

注:本表以《中國俸祿制度史》中的《清代文官俸祿定例表》為基礎,祿米按每石值銀一兩三錢(每斛0.65兩)折算。

因此,清代仍然是薄俸。在養廉銀改革之,一個縣令,“支俸三兩零,一家一食安飽,兼餵馬匹,亦得費銀五六錢。一月俸不足五六之費,尚有二十餘將忍飢不食乎?” [1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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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

簡讀中國史:中國曆代腐敗背後的權力與財政(出版書)

作者:張宏傑
型別:娛樂明星
完結:
時間:2025-11-17 19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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